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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农业农村部开展“三减一优”行政审批服务便民活动,修订了“出口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重点保护或者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审批”等30项(含48个小项)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其中包括新肥料登记服务指南的发布,新的肥料登记服务指南要求:
1.肥料续展登记资料要求,年度产品质量报告应提交该产品在有效期内每年至少2个批次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2.肥料登记申请表有变化,原来的非微生物肥料产品登记申请表变更为化学肥料产品登记申请表。
3.企业地址变更的,不属于变更登记,应重新申请肥料登记。
具体的肥料登记法规执行,待进一步确定之后再跟大家分享!
北京正智远东(OCI)公司为您提供农业部肥料登记证、田间试验安排、年度质量检测等服务,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