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起,凡在华销售的化妆品,或将不再享受豁免。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稿下,化妆品被正式移出不适用范围。无论原料还是成品,凡涉及到的化学物质,只要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IECSC),均须完成登记。备案取消、代理关闭、罚款飙升至200万元——新规之下,化妆品行业的合规成本看似正在大幅攀升。
但一个关键的时间差,可能为大量化妆品原料打开一条低成本合规通道。
一、核心变化:化妆品不再“豁免”
现行12号令将医药(含医药原药)、农药(含农药原药)、化妆品、食品、食品添加剂等列入不适用范围,修订版新规删除了上述豁免条款。
这意味着:无论是化妆品原料还是化妆品成品,其所含的化学物质,只要未列入IECSC,无论量级大小,均须完成新化学物质登记。据初步分析,仅《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IECIC)中就有大量原料未在IECSC中找到对应——这些物质一旦随化妆品成品进入中国,即可能触发登记义务。
二、关键机遇:IECSC“补录”机制——化妆品行业低成本合规路径可能
关键信息:IECIC与IECSC之间存在一个明显的时间交集。
根据现行规定,2003年10月15日前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加工使用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属于《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IECSC)的法定收录范围。企业可以提供相应的历史证明材料,申请将这部分符合条件但尚未列入名录的物质增补进IECSC。
而中国化妆品行业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IECIC),其首次系统编制正是基于2003年卫生部整理的《中国已使用化妆品成分名单(2003年版)》。该版本收录了截至2000年底经批准的化妆品配方所涉及的原料。
这意味着什么?
一个关键推论:大量在2003年10月15日前已在中国境内化妆品中使用的原料,完全有资格通过“补录”路径列入IECSC,从而免除新化学物质登记义务。相关化学物质的生产企业或进口企业,在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后均可提交增补申请——由此带来的贸易周期压缩与实验等合规成本降低,将十分可观。
三、企业行动指南:三步走
第一步:立即筛查,锁定“可补录”原料
全面梳理产品配方中的每一种化学物质,核查其是否已列入IECSC。特别注意:即使某一原料已列入IECIC,仍需确认其是否列入IECSC——两套名录相互独立,不可互相替代。
对于未列入IECSC的原料,重点排查其是否在2003年10月15日前已在中国境内使用——如有历史证据,即可启动补录申请。
第二步:收集历史证据,启动补录
整理2003年前的经销发票、进出口报关单、行业统计材料、公开出版物等证明材料。越早启动,越能在新规全面实施前完成合规布局。
第三步:存量备案抓紧转换
对于已办理12号令备案的物质:
2026年8月14日:备案申请最后受理日
2026年8月15日:新规正式施行
2026年12月31日:存量备案完成登记转换的最终截止日
中国此次新化学物质登记制度的修订,既借鉴了国际通行的化学品风险管理理念,又结合了本国产业实际,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监管路径。
从《生态环境法典》将新化学物质登记制度上升为法定义务,到“十五五”规划将新污染物治理纳入国家战略框架——国家对环境的监管收紧是大势所趋。但“补录”机制的存在,为大量历史使用物质提供了差异化的合规通道。那些率先完成原料筛查和补录申请的企业,将在新规落地后获得显著的竞争优势。
北京正智远东OCI自2006年起深耕新化学物质合规领域,同时深度参与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服务,拥有近二十年跨领域合规经验。我们可为您提供:
1、原料名录核查:全面筛查配方中每一物质的IECSC状态
2、补录可行性评估:判断原料是否符合2003年10月15日前使用条件
3、历史证据梳理与补录申请:全程代理增补申报
4、登记路径规划与存量备案转换
如您在新规解读、原料补录、登记策略等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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