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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环保署依据《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为此前需遵守制造前通报(PMN)要求的8种化学物质提议了重要新用途规则。如果获得批准,这些规则将要求打算制造、进口或加工这些物质用于任何被列为一项重要新用途的活动的任何人在开始进行该活动前至少90天通报环保署。此类通报将使得环保署有机会评估化学物质的预期用途,并在必要时限制或禁止所述活动。
针对所提议重要新用途规则的评议应在2013年5月20日前提交给EPA。这些重要新用途规则中有6项与馏分油、石蜡、石脑油、煤油以及由植物基生物化学工艺产生的渣油有关;两项与亚乙烯基酯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