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智远东
中国领先化学品法规服务机构

微信扫一扫,关注正智远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国家食药总局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的公告

时间:2013-03-22 10:21:15  来源:  点击数: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已经全部整合到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目前,有关机构改革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在此期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类审评审批、检验检测、认证检查、稽查执法等事项仍按原有规定办理。各类批件、证书等暂沿用原有格式,所使用的业务印章和文本格式暂不改变,办理程序暂不改变。有关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在交接工作完成前,暂仍按原渠道进行。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3年3月22日

TAGS:
合规咨询微信平台:     China_PSRA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99号摩码大厦2006室(总部)
david.chang@chinaoci.com , oci.services@oci.net.cn
隐私政策/Privacy Policy
北京正智远东化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6-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6050177号-1  

English Consult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