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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明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过程中,明光局执法人员按照《安徽省2012年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检查记录表》,从软件到原料库、生产车间、检验室等现场进行逐一核实,并向企业负责人询问相关生产情况。从检查情况看,该生产企业在过去的生产过程中能按照既定的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生产车间内卫生比较清洁,配有专职的管理和检验人员,相关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相关仪器设备能做到定期维护,各项记录比较详实。但也存在诸如内部培训未及时开展、设施设备养护记录不完整、化妆品不良反应检测制度未落实、不合格原料处理记录不完整等问题。明光局执法人员一一指出并要求企业及时进行自查自纠、补缺补漏。
来源:滁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