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原料创新,再迎利好消息。
2026年10月23日,中检院发布《化妆品新原料创新指导工作机制(试行)》,对注册人、备案人而言,最值得关注的信号是:创新价值高的品种有望进入重点名单、提前介入、全程指导;注册新原料及使用相关原料的特殊化妆品可走专门审评通道优先审评;纳入创新指导的备案新原料,备案前就审评重点关注的主要技术问题沟通确认后,原则上不再开展备案后技术核查。

以下是公告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药监局《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和《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化妆品新原料研发创新服务,强化与省级药监部门的联动配合,在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的指导下,我院在《化妆品新原料沟通交流工作机制(试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化妆品新原料创新指导工作机制(试行)》,现予发布。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可根据具体事项,选择对应的创新指导方式。对于具备相应能力,开展相关服务的省级药监部门,中检院将加强技术支持和指导。
附件:化妆品新原料创新指导工作机制(试行)
中检院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