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关注正智远东
北京正智远东(OCI)成立于2006年,是中国和远东地区最早成立的独立产品法规与合规技术服务提供商之一。目前,OCI已是125家世界500强企业的服务商,累计服务超过3500家全球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是由中国商务部联合多个部门发布,包含了一系列管制物项的清单。这些物项按照行业领域和物项类型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包括技术产品、材料和设备、软件和服务、军民两用产品和其他产品。这份清单的发布和实施,旨在保护国家安全,促进高科技发展和维护国际秩序。
清单覆盖了5种类型的出口管制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稀土光学材料、稀土伸缩超磁材料、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稀土航天材料、稀土永磁材料、稀土超导材料等。这些产品在中国的出口贸易、外资企业及国际市场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清单的有效实施,中国政府已经建立了相关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包括申请许可或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同时,11个公告和《商用密码出口管制清单》等不再适用。
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废止的公告:
1.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 2003 年第 5 号 (《关于对磷酸三丁酯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 告》);
2.商务部、海关总署、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公告 2015 年第 20 号(《关于对军民两用无 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
3.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 2015 年第 31 号 (《关于加强部分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公告》);
4.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 2017 年第 28 号 (《关于对挖泥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5.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 2021 年第 46 号 (《关于对高氯酸钾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6.商务部、海关总署、国防科工局公告 2022 年第 31 号(《关于对高压水炮类产品实施出 口管制的公告》);
7.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 2023 年第 23 号 (《关于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 告》);
8.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 2023 年第 39 号 (《关于优化调整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措施的 公告》);
9.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 部公告 2024 年第 21 号(《关于对有关物项实施 出口管制的公告》);
10.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 部公告 2024 年第 31 号(《关于优化调整无人机 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
11.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 2024 年第 33 号(《关于对锑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清单》是对《条例》进行具体落实的文件,其中包括700项左右已管制的两用物项,按照10大行业领域、5种物项类型进行系统整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出口管制清单体系。对于这些物项的各生产流程和生产阶段,《清单》还划出了明确的边界。出口企业应开展出口管制物项分类编码自分类工作,构建符合中国出口管制法律法规的企业内部制度。
(管制编码图例)
因此,清单的发布和实施,将对中国的出口贸易、外资企业及国际市场产生深远影响,同时也将引导各方更全面准确地执行中国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法律政策,提高治理效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OCI合规提示:
1、出口经营者申请#单项许可
2、出口经营者申请#通用许可
3、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
4、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熟悉并了解《清单》的内容,并维持专门的内部审核程序,以确保所有出口业务均符合规定。
5、企业应建立科学完善的合规体系,企业应结合《清单》要求,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合规管理制度,包括出口政策、审批程序、文件提交和保存等方面的规定。
6、企业应加强外部沟通。与两用物项出口相关的政府部门(包括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和国家密码局等),以及进口国的相关机构和企业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变化,并积极回应和解决可能出现的合规问题。
关键词:#两用物项、#条例、#出口管制、#清单、#单项许可、#通用许可。
北京正智远东(OCI)公司将持续以5A服务承诺,竭诚为化学品经营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为合规登记与产品安全保驾护航。关于化学品合规方面,您有任何问题,欢迎致电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