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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实施:7种化学品列入易制毒管理

时间:2024-08-23 16:11:28  来源:  点击数:

 2024年8月8日,公安部等6部门发布公告,将4-(N-苯基氨基)哌啶、1-叔丁氧羰基-4-(N-苯基氨基)哌啶、N-苯基-N-(4-哌啶基)丙酰胺、# 大麻二酚、2-甲基-3-苯基缩水甘油酸及其酯类、3-氧-2-苯基丁酸及其酯类、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酯类列入 # 易制毒 化学品管理。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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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7种化学品的管理

易制毒化学品分为3类,截止目前为45种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上述7种物质按照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附表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出口活动执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大麻二酚的管理以医疗为目的大麻二酚的临床前研究还应当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

 

企业如何应对

1. 生产、经营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需要向区、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取得 # 备案证明。有效期为3年。

2. 年度报告: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每年3月31日前需要向区、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上年度的活动进行年度报告。

3. 销售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应当自销售之日起30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4. 购买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个人自用购买少量高锰酸钾的,无须备案)

5. 运输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由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经审批取得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后,方可运输。审批时间:3日内

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在运输前向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到备案材料的当日发给备案证明。

6. 进出口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向国务院商务部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办理进出口许可证。

 

对企业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国家严格管控易制毒化学品的流向,企业应主动筛查化学品,在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活动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

 

北京正智远东(OCI)公司持续以5A服务承诺,集约十五年操作品质与经验,持续为化学品行业提供合规技术与供应链服务支持,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技术积累,关于危险化学品登记,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危险货物,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和购买办证等您有任何问题,欢迎致电沟通交流。

 

关键词:# 大麻二酚易制毒《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备案证明

附: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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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2024年91日)

第一类(19种

1. 1  -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N—乙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  麦角胺*
11.  麦角新碱*
12.  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13.  羟亚胺(2008.8.1);

14.  邻氯苯基环戊酮(又名邻酮)(2012.9.15);(新增加产品)向国家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进口、出口许可证

15. 1-苯基-2-溴-1-丙酮(又名溴代苯丙酮)(2014.3.31);

16. 3-氧-2-苯基丁腈(又名α-氰基苯丙酮)(2014.3.31);

17. N-苯乙基-4-哌啶酮(又名4-ANPP)(2017年11月6);

18. 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又名NPP)(2017年11月6);

19. 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又名氯代麻黄素)(2017年11月6);

第二类(18种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

6. 溴素(2018.2.1);

7. 1-苯基-1-丙酮(又名苯丙酮)(2017年11月6);

8. 3-氧-2-苯基丁酸甲酯(又名α-乙酰基苯乙酸甲酯、α-苯乙酰乙酸甲酯,简称MAPA)(2021.9.20);

9. 3-氧-2-苯基丁酰胺(又名α-乙酰基苯乙酰胺、α-乙酰乙酰苯胺,简称APAA)(2021.9.20);

10. 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又名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酸)(2021.9.20);

11. 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甲酯(又名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酯)(2021.9.20);

12. 4-(N-苯基氨基)哌啶(简称4-AP)(2024.9.1

13. 1-叔丁氧羰基-4-(N-苯基氨基)哌啶(简称1-boc-4-AP)(2024.9.1

14. N-苯基-N-(4-哌啶基)丙酰胺(俗称去苯乙基芬太尼)(2024.9.1

15. 大麻二酚(简称CBD)(2024.9.1

16. 2-甲基-3-苯基缩水甘油酸及其酯类物质(2024.9.1

17. 3-氧-2-苯基丁酸及其酯类物质(2024.9.1

18.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酯类物质(2024.9.1

第三类(8种)

1.甲苯
2.丙酮
3.   甲基乙基酮(又叫2-丁酮)
4.   高锰酸钾
5.   硫酸
6.   盐酸

7.   苯乙腈(2021.9.20);

8.   γ-丁内酯(2021.9.20);

说明:
  一、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二、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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