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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行政相对人,进一步提升国家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对外服务工作水平,现就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结果证明文件(以下简称“批件”)送达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批件现场领取时限问题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批件领取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到大厅现场领取批件。申请人需延长现场领取时限的,申请人可事先通过电话与大厅联系,在《行政许可法》规定时限内现场领取批件,逾期则邮寄送达。
二、关于变更批件邮寄地址问题
申请人变更批件邮寄地址的,可在批件领取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批件邮寄地址变更说明”,注明批件受理号,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交至大厅发证处,经确认后按变更后地址邮寄批件。
联系电话:
药品制证送达 010-88331837
医疗器械制证送达 010-88331838
化妆品制证送达 010-88331799
此信息表明国家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的服务越来越人性化,也预示着化妆品行业的积极发展。作为化妆品成品备案的专业服务商,OCI会继续跟进法规变化,为大家分享类似的行业信息。如果遇到化妆品备案的任何问题,请联系:北京正智远东(OCI)
电话:010-68091928/680919109(北京),021-60150661(上海)
微信:17181187180
邮箱:cindy.oci@oci.net.cn(北京),ziggy.oci@oci.net.cn(上海)
网址:http://www.oci.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