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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订促进环境友好型农业和渔业及管理和支持有机食品法案的实施条例和实施法规

时间:2014-06-10 10:54:08  来源: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  点击数:

 

2014年6月3日,韩国公布修订《促进环境友好型农业和渔业及管理和支持有机食品法案》的实施条例和实施法规。

主要的修订内容如下:


实施条例:

-接受和批准进口有机食品的通知,标签标准的合格评定授权给食品和药品安全部(MFDS)的部长。接受进口非食用加工有机食品的通知,并且标签标准的合格评定授权给国家农产品质量管理中心(NAQS)的领导(第5.2.2条;第5.3.6.2条)。

-认可机构资格的授予、暂停和撤销,以及审计的执行授权给NAQS的领导和国家渔业产品质量管理中心的领导(第5.3条和第5.4条)。


实施法规:

-规定了有机食品和非食用加工食品的进口通知程序(第18.2.1条)。

-规定了通知进口的有机食品的评定程序(第18.2.2条,第18.2.3条)。

-规定了认可机构的资格标准、资格授予程序和管理措施的标准(第27.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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