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智远东
中国领先化学品法规服务机构

微信扫一扫,关注正智远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台湾地区将简化含药化妆品登记流程

时间:2013-05-13 10:46:30  来源:  点击数:

据台湾地区“行政院卫生署”公告,自2013年7月1日起,凡通过台湾地区“自愿性化妆品优良制造规范”(GMP)验证,并取得台湾地区化妆品优良制造规范证明文件工厂,在验证通过相同剂型后,可以简化该含药化妆品查验登记所需提交的技术性资料。

符合查验登记要求的企业,除准备含药化妆品查验登记送审表(1份)、申请书(1份)、查检表(1份)、切结书(1份)、证照粘贴表(1份)、标签仿单(2份)以及台湾行政院卫生署核发的自愿性化妆品优良制作证明书复印本(1份),其余相关应检产品的技术性资料,包括:检验规格、卫生、检验成绩书及功能性资料,如防晒系数试验、致敏性试验及治痘性试验等留厂备查。

TAGS:
合规咨询微信平台:     China_PSRA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99号摩码大厦2006室(总部)
david.chang@chinaoci.com , oci.services@oci.net.cn
隐私政策/Privacy Policy
北京正智远东化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6-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6050177号-1  

English Consult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