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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安监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将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该省提出,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在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后开始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并在申请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提交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复制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尤其是要将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于未按要求开展登记工作的企业,或登记品种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依法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