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智远东
中国领先化学品法规服务机构

微信扫一扫,关注正智远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澳大利亚制订新的木头、木炭颗粒、煤饼、原木块进口条件

时间:2012-06-19 09:40:49  来源:  点击数:

2012年6月12日消息,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DAFF)提醒企业,针对木头(wood)、木炭颗粒(charcoal pellets)、煤饼(briquettes)和原木块(agglomerated logs)的新进口条件即将生效。

新进口条件针对的是木材、木炭及其相关产品的进口商。

须注意的是,这些商品不再需要进口许可证。包括所有由木粉或锯木屑制造并挤压或塑造成颗粒、块状或煤饼状的产品。新条件被认定为足以缓和与这类进口途径有关的潜在检疫风险。
新进口条件已从2012年6月11日起生效。将适用于税号为440131至440139的产品,以促进这些产品的清关。

TAGS:
合规咨询微信平台:     China_PSRA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99号摩码大厦2006室(总部)
david.chang@chinaoci.com , oci.services@oci.net.cn
隐私政策/Privacy Policy
北京正智远东化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6-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6050177号-1  

English Consult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