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大家好!我们化学品部又给大家带来新化学物质的最新活动消息了!
就在前不久,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发布了一则公告:关于提交新化学物质2025年度活动报告的通知。

核心名单
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令)和《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46号)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整理出了应提交新化学物质2025年度活动报告的常规登记证清单,其中把涉及到提交义务的企业都列了出来,大家可以点此进行查看。
原文链接:https://www.meescc.cn/zhxx/tzgg/202601/t20260112_1140422.shtml
报告范围
需要提交年度活动报告的企业大体分为两类:
一是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以下简称7号令)取得常规登记证,且登记新化学物质属于7号令第三条规定的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的;
二是根据12号令取得常规登记证,登记证规定了提交年度报告的。
报告截止时间 2026年4月30日。 报告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内容: 获准登记新化学物质2025年实际生产或者进口情况、向环境排放情况,向下游用户信息传递情况,以及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 报告要求: 年度报告应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填写报告前请认真阅读《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中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表填表说明。报告中登记证持有人、代理人名称以及登记证号等内容应与登记证严格保持一致。 报告提交方式
登记证持有人或者其指定代理人通过新化学物质网上登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表》,登录路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政务服务大厅网站(互联网址:http://zwfw.mee.gov.cn),选择“新化学物质类”,点击“13002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审批事项”一栏的“事项申报”,进入新化学物质网上登记系统首页后选择“常规登记”事项,点击“年度报告”进行填报。
合规提示 OCI建议企业结合官方给出的常规登记证清单,立即进行相关新化学物质登记证件的排查,如果涉及到需要提交年度活动报告的,就开始着手准备填写报告所需要用到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过去一年的新化学物质的活动情况(生产/进口)记录、环境排放情况、下游传递信息情况、环境风险控制措施等内容。 关于我们 北京正智远东(OCI)公司提供化学品合规技术服务已有20年,将持续以5A服务承诺,凭借深厚的法规知识、专业的技术团队和丰富的行业经验,竭诚为境内外的化工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为合规登记与产品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