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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泰国工业部(MoI)根据《有害物质法案》发布了《工业部第5号部长条例B.E.2568(2025)》,进一步明确了#第三类有害物质 的生产、进口、出口等活动的许可证的申请、变更、续期程序及要求。第三类有害物质(含工业化学品)的许可变更、续期仅可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办理。获批后系统自动更新电子许可证或签发新证,纸质证书逐步废止。这也提示企业要优先建立DIW电子认证账号。同时,许可变更不进行收费,需要注意,修改物质名称、CAS号等核心属性的,需要重新申请许可。
一、法规背景
首先来了解下《#有害物质法案 》(Hazardous Substance Act),它是#泰国化学 品的核心管理法规,从1992发布至今,经历了多次修订,由工业工程部(DIW)、农业与合作社部(DO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畜牧业发展部(DOLD)、渔业部(DOF)、能源经济部(DOEB)六个部门联合监管,涵盖了化学品的生产、进口、出口和持有等全生命周期活动的监管。
依据《有害物质法案》,发布了《有害物质清单》将管控物质分类为6个专项附件,各附件与主管职能一一对应。并按照危害程度将物质分为四类,对应不同的监管措施。
合规要求对比:
有害物质类别 |
生产/进口/出口/持有要求 |
注册要求 |
第一类 |
备案号(通报) |
无需注册 |
第二类 |
事前申报(回执有效期≤3年) |
需注册(有效期≤6年) |
第三类 |
需许可(有效期≤3年) |
需注册(有效期≤6年) |
第四类 |
禁止(仅科研可豁免) |
禁止 |
二、《有害物质清单(No.8)》管控升级(2025年7月8日生效)
管控类别 |
物质示例 |
调整内容 |
主管部门 |
合规时限 |
氰化物升级管控 |
附录#5.1 :6种氰化物(如氰化钠) |
从第一类升至第三类;删除浓度限值“>1% w/w” |
工业工程部(DIW) |
生效后30天内申请许可 |
新增第四类物质 |
附录1.1:五氯苯(CAS 608-93-5)、六氯丁二烯(CAS 87-68-3) |
禁止生产、进口、出口或持有 |
农业部(DOA) |
生效后180天内清理 |
管控升级 |
附录1.1:三氯杀螨醇(CAS 115-32-2) |
从第三类升至第四类(全面禁止) |
农业部(DOA) |
生效后180天内清理 |
豁免调整 |
香茅油(CAS 8000-29-1) |
从清单中移除 |
食药局(FDA) |
立即生效 |
天然植物产品 |
附录1.2:印度苦楝、南姜等植物提取物 |
移除原条目8;新增条目9~12豁免天然加工品(干燥/研磨/发酵) |
农业部(DOA) |
立即生效 |
三、对企业的建议
1. 筛查产品中氰化物成分,立即启动DIW许可申请;同步确认现有注册有效性。
2. 第三类物质许可证续期/变更全面转向电子平台,建立内部数字签批流程。
3. 关注泰国《#化学物质法案 》(草案)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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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智远东化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Odyssey Compliance Incorporation,简称OCI)成立于2006年6月,是中国和远东地区最早成立的独立产品法规与合规技术服务提供商之一。目前,OCI已是125家世界500强企业的服务商,累计服务超过3500家全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