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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化学品监管重大升级:《有害物质清单 No.8》2025年7月8日生效,五类POPs物质全面禁止

时间:2025-08-03 00:14:50  来源:  点击数:

 2025年6月,泰国工业部(MoI)根据《有害物质法案》发布了《工业部第5号部长条例B.E.2568(2025)》,进一步明确了#第三类有害物质 的生产、进口、出口等活动的许可证的申请、变更、续期程序及要求。第三类有害物质(含工业化学品)的许可变更、续期仅可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办理。获批后系统自动更新电子许可证或签发新证,纸质证书逐步废止。这也提示企业要优先建立DIW电子认证账号。同时,许可变更不进行收费,需要注意,修改物质名称、CAS号等核心属性的,需要重新申请许可。

一、法规背景

首先来了解下《#有害物质法案 》(Hazardous Substance Act),它是#泰国化学 品的核心管理法规,从1992发布至今,经历了多次修订,由工业工程部(DIW)、农业与合作社部(DO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畜牧业发展部(DOLD)、渔业部(DOF)、能源经济部(DOEB)六个部门联合监管,涵盖了化学品的生产、进口、出口和持有等全生命周期活动的监管。

依据《有害物质法案》,发布了《有害物质清单》将管控物质分类为6个专项附件,各附件与主管职能一一对应。并按照危害程度将物质分为四类,对应不同的监管措施。

合规要求对比:

有害物质类别

生产/进口/出口/持有要求

注册要求

第一类

备案号(通报)

无需注册

第二类

事前申报(回执有效期≤3年)

需注册(有效期≤6年)

第三类

需许可(有效期≤3年)

需注册(有效期≤6年)

第四类

禁止(仅科研可豁免)

禁止

二、《有害物质清单(No.8)》管控升级(2025年7月8日生效)

管控类别

物质示例

调整内容

主管部门

合规时限

氰化物升级管控

附录#5.1 6种氰化物(如氰化钠)

从第一类升至第三类;删除浓度限值“>1% w/w

工业工程部(DIW

生效后30天内申请许可

新增第四类物质

附录1.1五氯苯(CAS 608-93-5)、六氯丁二烯(CAS 87-68-3

禁止生产、进口、出口或持有

农业部(DOA

生效后180天内清理

管控升级

附录1.1:三氯杀螨醇(CAS 115-32-2

从第三类升至第四类(全面禁止)

农业部(DOA

生效后180天内清理

豁免调整

香茅油(CAS 8000-29-1

从清单中移除

食药局(FDA

立即生效

天然植物产品

附录1.2:印度苦楝、南姜等植物提取物

移除原条目8;新增条目9~12豁免天然加工品(干燥/研磨/发酵)

农业部(DOA

立即生效

三、对企业的建议

1. 筛查产品中氰化物成分,立即启动DIW许可申请;同步确认现有注册有效性。

2. 第三类物质许可证续期/变更全面转向电子平台,建立内部数字签批流程。

3. 关注泰国《#化学物质法案 》(草案)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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