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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部与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2009]113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经营企业进口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的通知》(环办函[2010]1453号)的相关规定,安徽祥龙化工有限公司等22家进出口申请单位向我部提交的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符合有关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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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流向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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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达康三四氯乙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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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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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祥龙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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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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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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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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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诚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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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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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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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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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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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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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造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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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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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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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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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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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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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化瑞成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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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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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岳氟硅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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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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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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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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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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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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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六化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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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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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湘园特种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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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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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乐金渤海化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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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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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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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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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乾照光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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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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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耀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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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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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鑫甬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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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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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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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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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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