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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时间:2011-09-26 00:00:00  来源:  点击数: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11]1147号



关于征求《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导则》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返回我部科技标准司。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周羽化 宫玥

  联系电话:(010)84923143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

     3.《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新化学物质危害性鉴别导则》(征求意见稿)

     5.《新化学物质危害性鉴别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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