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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征求拟批准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为新食品原料意见的函

时间:2014-04-30 17:25:23  来源:卫计委  点击数:

国卫办食品函〔2014〕29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拟批准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为新食品原料。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   

传真:010-84088654

邮箱:zhangxx3961@sohu.com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4月10日

 

附件   养殖红鳍东方鲀

中文名称
养殖红鳍东方鲀
拉丁学名
Takifugu  rubripes
基本信息
来源:人工养殖的红鳍东方鲀
食用部位:肉、皮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禁止食用野生河豚鱼。
2.养殖河豚鱼来源于农业部门认定的鱼源基地。
3.养殖红鳍东方鲀的人工繁育技术、养殖技术及加工操作规范应符合相关标准。
4.必须在符合法定加工养殖河豚鱼条件的定点餐饮服务单位、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厨师按照相应的操作规范加工后方可食用。

养殖暗纹东方鲀

中文名称
养殖暗纹东方鲀
拉丁学名
Takifugu fasciatus
基本信息
来源:人工养殖的暗纹东方鲀
食用部位:肉、皮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禁止食用野生河豚鱼。
2.养殖河豚鱼来源于农业部门认定的鱼源基地。
3.养殖暗纹东方鲀的人工繁育技术、养殖技术及加工操作规范应符合相关标准。
4. 必须在符合法定加工养殖河豚鱼条件的定点餐饮服务单位、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厨师按照相应的操作规范加工后方可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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