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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元宝枫籽油和牡丹籽油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9号)

时间:2011-03-29 00:00:00  来源:  点击数:

2011年   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元宝枫籽油和牡丹籽油作为新资源食品。新资源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元宝枫籽油等2种新资源食品目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元宝枫籽油

中文名称 元宝枫籽油
拉丁名称 Acer truncatum Bunge Seed Oil
基本信息 来源:元宝枫树种仁
生产工艺简述 以元宝枫种仁为原料,经压榨、脱色、脱臭等工艺制成。
食用量 ≤3克/天
质量要求 性状 金黄色透明油状液体
脂肪酸组成(占总脂肪酸含量比)
亚油酸 C18:2 ≥30.0%
  酸 C18:1 ≥15.0%
神经酸 C24:1  ≥3.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牡丹籽油

中文名称 牡丹籽油
英文名称 Peony Seed  Oil
基本信息 来源:丹凤牡丹(Paeonia ostii T.Hong et J.X.Zhang)和紫斑牡丹(Paeonia rockii)的籽仁
生产工艺简述 以牡丹籽仁为原料,经压榨、脱色、脱臭等工艺制成。
食用量 ≤10克/天
质量要求 性状 金黄色透明油状液体
脂肪酸组成(占总脂肪酸含量比)
亚麻酸 C18:3 ≥38.0%
亚油酸 C18:2 ≥25.0%
  酸 C18:1 ≥21.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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