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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标委综合[2013]56号关于下达2013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我标委会正牵头国家标准《卸妆油(液、乳)》产品标准、《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 颗粒度(细度)》、《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折光指数的测定》的制定工作。为了保证制定标准的公正性、适用性,使制定的标准更能代表行业的技术水平,指导各企业的生产与销售,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在标准起草工作启动前,诚邀业内有一定技术和经济实力的企业参加标准制定工作组,同时也欢迎各单位对标准制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提供验证样品和数据等 ,有意参加标准起草工作组的单位也请与秘书处联系。鉴于工作时间安排的关系,请在2013年12月31日前将建议和意见反馈给秘书处(以电子邮件形式),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小组的单位请直接与秘书处联系。
联系方式: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妆品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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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0232
电话:(021)64087272-3012 传真:(021)5448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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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沈敏、钱茵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化妆品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