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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4-(1-苯乙基)-1,3-苯二酚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公告

时间:2012-12-19 10:56:36  来源:  点击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2年 第71号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技术审评专家委员会审核,现批准4-(1-苯乙基)-1,3-苯二酚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4-(1-苯乙基)-1,3-苯二酚技术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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