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关注正智远东
摘自农业部网站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YZCFGS/201712/t20171201_5960455.htm
现公布《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2017年11月30日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了依法保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落实,农业农村部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农业部决定:
一、对18部规章和4部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二、对3部规章和36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修改的规章中涉及《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修改。
删去第六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
删去第十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八条中的“临时”,第十一条第三款中的“和/或田间示范试验”,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临时登记证或正式”,第三十条第二款中的“和田间示范试验”“并支付试验费”。
删去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修改为:“生产者可按要求自行开展肥料田间试验,也可委托有关单位开展;生产者和试验单位应当对所出具试验报告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植物生长调节剂。”
根据以上文件和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1/content_60692.htm上《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原文件,整理内容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