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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范围】农业部肥料登记范围

时间:2013-06-27 11:51:43  来源:  点击数:

  1、免于登记产品

对经农田长期使用、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免予登记,包括:

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磷酸铵(磷酸一铵、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氯化铵,碳酸氢铵,钙镁磷肥,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

 2、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登记产品

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

这些登记肥料产品只限在登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如要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使用,须由生产者、销售者向销售使用的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委托登记机构备案。

请查看各地肥料管理部门列表。

3、须向农业部申请登记产品

除免于登记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产品外的其余产品。肥料和农药的混合物、农民自制自用的有机肥料也不在登记范围内。

北京正智远东专注肥料登记。提供肥料登记证,肥料登记代理,肥料登记证代办,代办肥料登记证服务以及农业部肥料登记农业部肥料登记证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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