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智远东
中国领先化学品法规服务机构

微信扫一扫,关注正智远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等10种证书式样启用新版本

时间:2019-08-27 23:10:11  来源:  点击数: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统一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结果证明文件(以下简称“证书”)式样,自2019年9月1日起,启用《进口药品注册证(正本)》《进口药品注册证(副本)》 《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 《医药产品注册证(副本)》 《进口药品批件》 《新药证书》 《再注册登记表》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等10种新版证书,原证书式样同时废止。

作为化妆品成品备案的专业服务商,OCI会持续关注法规变化,给予客户最新的信息提示。    如果遇到化妆品备案的任何问题,请联系:北京正智远东(OCI)

电话:010-68091928/680919109(北京),021-60150661(上海)

微信:17181187180

邮箱:cindy.oci@oci.net.cn(北京),ziggy.oci@oci.net.cn(上海)

网址:http://www.oci.net.cn

 

新版证书式样: 

1.《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png
 
 
2.《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png
 
3.《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png
 
 
 
TAGS:
合规咨询微信平台:     China_PSRA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99号摩码大厦2006室(总部)
david.chang@chinaoci.com , oci.services@oci.net.cn
隐私政策/Privacy Policy
北京正智远东化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6-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6050177号-1  

English Consultation

中文顾问座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