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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间:2019-01-06 21:45:31  来源:  点击数:

   1月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药监妆函〔20194),目的在于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保证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开展。共分总则、检验机构备案管理、注册和备案检验管理、监督检查、附则五部分内容。办法所称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是指化妆品生产企业在产品或新原料(以下统称为“产品”)申请注册和备案之前,委托化妆品检验机构对产品的安全性及合规性进行检验,并由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的过程。承担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的检验机构(以下称检验机构)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此信息是在88号公告发布之后,关于化妆皮注册和备案的又一重要文件 。做为化妆品成品备案的专业服务商,OCI会继续跟进法规变化,协助客户及时进行应对操作方式的变化。
 
    如果遇到化妆品备案的任何问题,请联系:北京正智远东(OCI)
    电话:010-68091928/68091910,
    传真:010-68091910-8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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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药监妆函〔20194
 
20190104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保证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我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9131日前,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司(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电子邮箱:huazhuangpinchu@163.com)。
  附件:1.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司
20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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