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关注正智远东
当前,需要授权的高关注度物质候选清单共包含173种物质。
2017年1月12日,根据法国、瑞典、德国及奥地利的提案,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将四种新的高关注度物质(SVHC)列入授权候选清单。
列入授权候选清单的物质及性质如下:
物质名称 |
EC号 |
CAS号 |
加入的理由 |
应用示例 |
双酚A 4,4’-isopropylidenediphenol (bisphenol A; BPA) |
201-245-8 |
80-05-7 |
生殖毒性 (Article 57c) |
制造聚碳酸酯、环氧树脂及其化学品; 环氧树脂的硬化剂 |
十九氟癸酸(PFDA) 及其钠盐和铵盐 |
206-400-3 221-470-5 |
335-76-2 3830-45-3 3108-42-7 |
生殖毒性 (Article 57c) PBT (Article 57d) |
润滑剂、润湿剂、增塑剂和腐蚀抑制剂 |
对叔戊基苯酚 |
201-280-9 |
80-46-6 |
同等水平下,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Article 57f) |
制造化学品及塑料产品 |
支链与直链的4-庚基苯酚 |
- |
- |
同等水平下,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Article 57f) |
生成聚合物、配制润滑剂 |
候选清单中的物质可能会对人类健康或环境产生严重影响。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也即“高关注度物质”。发布该清单的目的是告知公众及行业,这些物质可能会被列入授权清单。一旦被列入授权清单,企业若在限制日期之后继续使用此物质,则需要申请许可。
在物质被列入授权清单后,企业需承担法律义务。这些义务适用于物质本身、含该物质的混合物或物品。尤其是,当供应商的产品中含有浓度大于0.1%(w/w)的候选清单中的物质时,他们有向供应链下游客户及消费者传达信息的义务。另外,含有清单中物质的产品的进口商及生产商有6个月的时间向ECHA进行登记。在ECHA的官网上可以查询到企业义务及相关工具的信息。
本文信息来源于ECHA, https://echa.europa.eu/-/four-new-substances-of-very-high-concern-added-to-the-candidate-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