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公布实施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7号令)规定,凡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为新化学物质,新化学物质生产或者进口前应按《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办理新化学物质申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13版的物质总数为45612种,其中标识保密物质3270种,非标识保密物质42342种;有CAS号物质37126种,无CAS号代之以流水号的物质8486种;有结构信息的物质31088种,暂无结构式物质14524种。
环保部固管中心为公众提供新化学物质委托查新服务,通过邮件将查新结果以回执的形式反馈给申请人。2015年11月26日,环保部固管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化学物质委托查新技术判别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对委托查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自2016年1月1日起,每份物质的委托查新服务费从人民币600元调整为5000元。查新程序调整为,确认材料齐全及款项到帐后,启动查新程序。
另外为了梳理中国的现有化学物质,环保部固管中心有关人士透露2016年有望重启名录增补程序,届时,企业可以向固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2003年前已经在市场上销售或使用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