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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
编者按:2012年5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和《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55号公告)为进一步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和《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
2. 《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
http://www.chca.net.cn/newxiehui/xinweninfo.php?xwid=46305&zsid=46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