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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已经发布,并将于2022年5月1日开始实施,现阶段注册备案化妆品时,不强制要求符合该《办法》,但在咨询业内多位专家后,都是建议新产品按《办法》制作化妆品标签更加稳妥。
那新《办法》相对于以前的规定有哪些变化呢?
一、规范了各条目相应的引导语,比如:
1) 产品名称:产品中文名称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显著位置标注,且至少有一处以引导语引出。
2) 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即产品的备案号或注册证号
3)备案人、注册人、境内责任人和生产企业:为避免误导消费者,不再能标注如“经销商”“出品方”等容易造成产品责任主体不明的引导语。标签上出现如上述身份之外的企业名称,必须详细说明。
二、对具有外包装盒的产品提出了新的要求:应当同时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注产品中文名称和使用期限。
这一条对于进口产品影响很大,意味着产品在进入中国时,不再能只是在外盒上贴中文标签,而是在内瓶上同时需要标注产品中文名称和使用期限。
三、对于产品使用期限的标注增加了两条说明:
1) 具有包装盒的产品,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注使用期限时,除可以选择上述方式标注外,还可以采用标注生产批号和开封后使用期限的方式。
2) 销售包装内含有多个独立包装产品时,每个独立包装应当分别标注使用期限,销售包装可视面上的使用期限应当按照其中最早到期的独立包装产品的使用期限标注;也可以分别标注单个独立包装产品的使用期限。
四、对于标签上使用尚未被行业广泛使用导致消费者不易理解,但不属于禁止标注内容的创新用语的,应当在相邻位置对其含义进行解释说明。
如下为进口普通化妆品的中文标签样板(只包含最基本内容,其他内容可视需求增加),特妆品将备案人修改为注册人即可。
北京正智远东(OCI)公司将持续履行5A服务承诺,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合规服务。
关键词:#化妆品标签、#中文标签、#标准编号、#产品中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