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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规范贴心4点小指南(一)

时间:2019-01-09 00:42:08  来源:  点击数:

中国近期在化妆品市场监管领域的主体调整,以及区域备案的新政推出,迎合了全球化妆品针对“一带一路”欧亚大陆以及全世界的贸易联动,进口化妆品作为市场几大经济体之一,就在此次的改革中享受到了十分可喜的利好,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有原行政许可调整为全国统一备案。哇,国外小伙伴们纷纷发来贺电,泪流满面的说终于等到你,并且催促我们的代理同仁们,火速拿下产品备案凭证,让他们的产品早日投入市场的怀抱。等等!火速?火速!国外的小伙伴们还没消化好新的备案要求呀,来来,小板凳搬好排排座,老师要开始画圈说重点了!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原行政许可审批改为全国统一备案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原来的行政许可流程:  

1.jpg
 
      现行的备案流程:
2.jpg
 
      通过两者的列图对比可以看出,由行政许可审批改为备案后,产品的备案时限总体有所缩短,但是所需要的步骤是没有改变的,产品备案不等于产品免检验,产品备案的行政技术审查延迟到了取得产品备案凭证后3个月,所以小伙伴们还是要注意备案时的法规要求,千万不要等到取得备案凭证后发生3个月技术审查不通过的情况。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资料要求
      1.由原“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变更为“境内责任人”,很多小伙伴以为,不就是改了个叫法嘛,NO!NO!本质区是很大的。“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对应的是产品在向国家药监局递交资料时,作为对产品的申报资料责任单位,不涉及产品的实际进口及销售事宜;“境内责任人”对应作为产品的实际进口商及经销商,并对产品的质量及安全相关问题承担责任,配合地方对产品的市场监管工作,并且营业执照范围明确有化妆品或日化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这两项经营范围。
      2.用户名注册申请时要求网上上传境内责任人的营业执照正本!,请注意一定是要执照的正本,否则会不能通过审核。
      3.产品包装要求同时上传产品原包装、产品包装设计平面图、产品上市立体图,嗯,请牢记,一个也不能落下。
      4.提供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证明,重点噢!不管是委托加工或者企业自行生产的,都需要提供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证明(如不能提供原件的,需要在当地做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并进行中文译文的翻译公证),必要的时候还要提供质量管理证明出具方的资质证明文件。
 
      一节课讲下来是不是还有点懵懂懂的,休息休息我们下期接着讲。
      北京正智远东化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OCI”)的化妆品备案资深团队服务过数百家企业,为企业高效高质的取得产品的行政许可批件,也是多家世界500强企业的指定服务商,我们的团队有化妆品行业专业的科研老师,有12年化妆品注册申报经验的资深技术主管,还有5年以上化妆品注册申报经验的合规专员,会成为您专业的、有效的、高质的合作伙伴。  
      对于进口化妆品备案注册有疑惑的小伙伴们快来联系我吧,为小伙伴提供5A的专业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
      电话:+86-10-6809-1928
      联系人:Lincoln:159 1040 7854      Cindy:184 1012 6816
 
      相关政策链接:
      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18年第88号)
      http://www.nmpa.gov.cn/WS04/CL2138/331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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