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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I解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第55号令

时间:2022-01-18 17:36:39  来源:  点击数:

 

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了该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该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首先来看下: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其中包括: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不小于70%的混合物(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除外),可视其为危险化学品并按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二)购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充装或者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进行稀释,然后销售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三)企业将《目录》中同一品名的危险化学品在改变物质状态后进行销售呢的,应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在其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经营许可证。
  本办法施行前取得经营许可证的非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其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应当先依法登记为企业,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经营许可证。

 

有什么情况可以豁免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前提条件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
  (二)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三)安全评价报告。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
  企业提出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时,可以同时提出变更申请,并向发证机关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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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是违规的?

违规行为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

(二)企业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

(三)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四)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的。

(五)带有储存设施的企业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1)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的;

2)未根据其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

3)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

4)未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

5)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

6)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的;

7)未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的。
(六)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变更的。

 

对生产、经营柴油的企业(每批次柴油的闭杯闪点均大于60℃的除外)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管理。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与《危险化学品目录》是密不可分的,若《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物质等有变更,应及时对照贵司产品,看是否需要对该证进行变更。对于《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第2828项,闪点判断标准中的闪点测定方法是闭杯。

危险化学品经营方式有经营(不带储存设施)、经营(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加油站)、经营(仓储)。选择办理时应按照贵司经营类型进行选择。

危险化学品监管是个从不谢幕的舞台,北京正智远东(OCI)公司持续以5A服务承诺,集约十五年操作品质与经验,持续为化学品行业提供合规技术与供应链符合性支持,让安全与幸福相伴身边,成为生活舞台的真正角色。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55号令#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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