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出口欧盟的产品,一定绕不开两大合规法规——RoHS和REACH。很多企业容易混淆两者,不清楚管控范围、有害物质、合规义务和区别。北京正智远东作为资深合规服务商,今天这篇文章用通俗清晰的方式,一次性讲透两大法规核心要点,帮企业避开出口合规风险。
一、RoHS指令:电子电气产品的“绿色通行证”
1.基本定义与适用范围
RoHS(2011/65/EU):《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欧盟强制性指令,需成员国转化为国内法执行,核心是限制电子电气产品中特定有害物质含量。
简单说:只要是出口欧盟的电子电器类产品,必须符合RoHS要求。
2.管控有害物质及限值
RoHS管控均质材料中的10项有害物质,明确限量要求:
镉(Cd):≤100ppm
铅(Pb)、汞(Hg)、六价铬(Cr⁶⁺)、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 、4项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1000ppm
重点提醒:是均质材料检测,不是成品整体,单一材质超标即不合规。
3.企业合规要求
产品有害物质检测合格;
出具自我符合性声明;
产品加贴CE标识;
技术文件、检测报告、合规资料至少留存10年,以备海关抽查。
二、REACH法规:全品类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控
1.基本定义与适用范围
REACH(EC 1907/2006):《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覆盖几乎所有出口欧盟的产品,不限于电子产品,玩具、家居、五金、纺织、化妆品等均在管控内。核心是管控化学品从生产、进口、使用到废弃的全流程安全。
2.四大核心义务
1)注册
年产量/进口量>1吨的化学物质(物质/配制品/物品中有意释放物质),向ECHA(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提交注册;>10吨需额外提交化学安全报告。
2)SVHC管控
高关注物质清单(目前209项),持续动态更新,涵盖CMR(致癌/诱变/生殖毒性)、PBT(持久/生物富集/毒性)等高危物质。
核心义务:物品中SVHC≥0.1%(w/w),需向下游传递安全信息、向ECHA的SCIP数据库通报,消费者可索取相关信息。
3)授权
高风险物质(如部分CMR、PBT),必须申请授权才能生产/进口/使用。
4)限制
明确限值(如镍释放≤0.5μg/cm²/week),风险不可控物质直接禁止/限制使用。
3.企业合规要求
物品中SVHC物质含量≥0.1%(w/w),企业需:向客户传递物质安全信息;符合条件需完成SCIP通报;
REACH无强制CE标识,以信息传递、注册通报为主要合规形式。
信息透明+动态管控:供应链逐级传递SDS(安全数据表)、SVHC信息,及时更新通报,高风险物质提前申请授权。
三、RoHS vs REACH核心区别
|
对比维度 |
RoHS |
REACH |
|---|---|---|
|
法规性质 |
欧盟指令(需转化国内法) |
欧盟法规(直接生效) |
|
管控定位 |
电子电气专项“黑名单” |
全品类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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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范围 |
仅电子电气设备(11大类) |
几乎所有产品(电子、玩具、纺织、化工等) |
|
管控物质 |
固定10项(限值明确) |
SVHC 209项(动态更新)+授权/限制清单 |
|
核心逻辑 |
禁止超标:不达标禁售 |
信息告知+风险管控:高关注物质需通报/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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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标志 |
CE标志(自我声明) |
无强制标志,重注册/通报/信息传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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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留存 |
技术文档留存10年 |
注册档案、SDS、通报记录长期留存 |
关键重叠:RoHS中的4种邻苯(DEHP/BBP/DBP/DIBP)同时属于REACH SVHC!即使RoHS合格,若整机中某塑料件邻苯超0.1%,仍需履行REACH信息传递义务。
结语
RoHS是电子电气产品出口欧盟的基础门槛,REACH是全品类出口的长期必修课。两大法规相互补充,缺一不可。提前做好合规布局,才能顺利通关欧盟市场,实现稳定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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