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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了新化学物质登记监管的内容之后,想必大家对在新物质的合规方面已经有了初步的认知,但如果想要更好的遵守相关法规标准,还需要企业端充分学习了解新化学物质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做好事前判定、登记/备案以及法定义务落实。根据内容,这里为大家总结了一首七言诗:
政策文件应了解,事前判定需做好,
增补、登记及时做,法定责任要落实。
一 政策文件应了解
二 事前判定需做好
三 增补、登记及时做
1、办理《名录》增补
《名录》增补资料要求
1)提供准确、规范的化学物质标识信息
2)提供能证明该化学物质在2003年10月15日前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加工使用或者进口的材料,如:经销发票、进出口有报关单、行业统计材料、化工年鉴、管理部门印发的文件、公开出版物等。
《名录》增补办理方法
通过新化学物质网上登记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具体路径:
登录生态环境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选择“新化学物质类”>点击“13002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审批事项”一栏的“事项申报”>《名录》增补。
网上申请地址链接:https://zwfw.mee.gov.cn/ecdomain/#/commonPage_1
2、办理登记、备案
1) 选择登记类型
常规登记、简易登记、备案、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
2)准备申请材料
注: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提交申请材料的形势要求按照常规登记申请执行。
3、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通过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系统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登录生态环境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点击右上角的“注册”完成新用户企业注册后,选择“新化学物质类”>点击“13002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审批事项”一栏的“事项申报”
四 法定责任要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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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在新化学物质方面遇到疑问或难题,欢迎联系我们!作为中国最早从事化学品登记工作的企业,我们会以19年丰富的经验,高效助力企业产品合规!
我们的服务:
新化学物质咨询/查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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